自年初以来,为了满足货主港建费结算要求,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内贸船代部积极协助配合货主与海事办理运单流转交接业务。由于海事部门的相关要求,造成货主无法留存运单原件,货主之间结算带来很多不便。
通过走访了解情况后,该公司内贸船代部根据领导指示,在与船公司等委托方沟通确认后,及时采取解决方案,适时更新操作系统,调整运单数量,简化业务流程,以解货主急需。特提供如下便民服务:一是从本月起,为货主提供水路运单原件一份,(货物收据:散杂第七联、油化第六联)。二是领取运单地点设在2号楼业务大厅运单窗口,方便货主领取。三是除有授权委托的人外,可提供运单业务授权委托书或公章等有效证明,方便货主办理,确保手续安全。四是保证业务电话24小时畅通,随到随取,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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